主講老師: | 楊國忱 | |
課時安排: | 1天/6小時 | |
學習費用: | 面議 | |
課程預約: | 隋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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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財務泛指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前者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涉及資金的活動,表明財務的形式特征;后者指財務活動中企業和各方面的經濟關系,揭示財務的內容本質。 | |
內訓課程分類: |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 |
更新時間: | 2023-12-15 12:41 |
課程背景:
2022年全國銀行處置不良資產3.1萬億,其中核銷1萬億,2022年末不良貸款余額3萬億,不良率1.63%,實事求是說,實際不良貸款應比這個數大。三年疫情和經濟環境影響,倒閉企業400多萬家,1300萬個體戶消失,經濟低位運行,企業經營風險加大,很多企業資金鏈出現問題,今年和明年各家銀行潛在不良貸款、實際不良會增多,清收處置不良貸款、識別和化解潛在不良貸款,乃是銀行當前重點工作之一,銀行需要做好處置不良培訓工作。12種處置方法,30個渠道查資產,27個方法追加被執行人,130個經典案例,六個搞定:搞定方案,搞定速度,搞定資產,搞定評估,搞定拍賣,搞定現金。
課程時間:1-2天
課程對象:客戶經理、支行負責人、清收保全人員、分行授信管理人員、授信審查審批人員
前序:處置不良資產總體思路和方法
1、處置理念,四類管理,三個保障,三多三少,加法減法
2、前伸、中展、后延三部曲
3、清收不良七怕,清收最佳境界最差境界標準,清收不良六項來源
第一種方法:常規催收不良貸款五個問題及對策
六個條件,五種辦法,談判目標,準確了解10個內容,催收談判四個關鍵,借款人痛點弱點軟肋,銀行的砝碼,催收談判八不要,催收談判14個方法技巧,優劣勢分析
案例1:利用常規清收方法,收回不良貸款800萬元
第二種方法:加固減退清收不良五個問題及對策
1、加固減退內容和標準,四個條件,操作方法,三大重點,采取進可攻退可守策略
案例2:采取加固減退措施,收回不良1200萬元
第三種方法:貸款重組轉化不良四個問題及對策
確定重組對象、方式、條件、內容、標準、重點,評估重組動機方案
案例3:貸款轉給擔保企業重組成功案例
第四種方法:依法清收不良貸款140個問題及對策
一、訴訟保全和送達6個問題及對策
1、具備六個條件之一,可依法清收不良
2、評估依法清收效果,效果好的三種情形,效果差三種情形
3、訴訟時效新規
案例4:起訴又撤訴,中斷訴訟時效
4、擔保超時效,在常規催收書簽字蓋章,保證人仍不承擔責任
5、刊登公告催收,中斷時效情形
6、案例5:手機錄音,中斷訴訟時效
案例6:被告不得以輪候查封提出超標的
案例7:轉賬憑證附言“借款”,能否足以認定系借款關系?
二、解決漫長訴訟執行八招43個要點
1、第一招:出現三個3立即依法清收,邊打邊談,5點
2、第二招:協調法院快速推進各項程序 4點
3、第三招:合同公證,直接申請執行 2點
4、第四招:小額訴訟,一審終審 2點
5、第五招:找不到人,避免公告耽時間方法和四個法律依據 5點
6、第六招:快速評估,評估價盡可能低,不高市場價 7點
7、第七招:快速拍賣,兩次降價都到位 15點
(1)拍賣財產不能變現的3個關鍵原因;(2)讓拍賣財產變現有效方法;(3)常規拍賣財產降價次數、降價幅度;(4)網絡拍賣財產降價次數、降價幅度;(5)執行法拍賣財產降價次數、降價幅;(6)四種情形拍賣無效;(7)拍賣財產流拍,銀行不同意按照流拍價抵債,兩個救濟途徑;(8)被執行人自行變賣財產三種情形;(9)解決抵押物高評估:三個有效辦法;…。
8、第八招:考核清收時間效率和清收金額效果 8點
案例8:經過公證的擔保合同,可直接申請執行
案例9:按合同地址郵寄送達,訴訟文書被退回,仍視為送達
案例10:法院首郵送達簽收,再郵被退回視為送達
案例11:未通知被執行人選評估機構,不能重新評估
案例12:被執行人不能以評估價過低,要求重新評估
案例13:評估異議未組織專業評審,撤銷拍賣
案例14:可定向詢價確定房產參考價
案例15:貸時抵押物評估價高,影響法院評估價
案例16:網拍公告發布途徑,有效標準
案例17:首次流拍,二次拍賣不受評估報告有效期限制
案例18:競買人不符合公告資質,可撤銷拍賣
案例19:首封不抵債解封,輪候可直按保留價裁定抵債
案例20:抵押權人不同意抵債,不喪失對該財產優先受償權
案例21:流拍不抵債,可重新啟動評估拍賣程序
案例22:網拍降價幅度不適用拍賣變賣第13條降20%
三、30個渠道查找被執行人可執行財產
創造清收不良貸款最佳時機,資產最佳和時間最佳;七個方面解決沒有財產保全,填寫證明企業實力情況表;
1、第一個渠道:八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的房屋
2、第二個渠道:六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的土地
3、第三個渠道:五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存貨和設備
4、第四個渠道:七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八項權利
5、第五個渠道:八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投資股權
6、第六個渠道:四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應收賬款
7、第七個渠道:三個方面查找貸款資金走向,清收不良貸款
8、第八個渠道:三個方面查找被執行人各種賠償款、補償款
9、第九個渠道:兩個方面查找借款個人和擔保個人的保險單
10.第十個渠道:三個方面查找被執行個人股票、期貨和有價證券
11.第十一個渠道:合并執行被執行人的被執行人財產,收回不良
12.第十二個渠道:收取抵押物或查封物的法定孳息或天然孳息
13.第十三個渠道:查找到期債權、行使代位權訴訟清收不良
14.第十四個渠道:行使撤銷權清收不良。行使撤銷權四個條件
15.第十五個渠道:對被執行人財產審計,查明資產,追加被執行人
…… 30.第三十個渠道 …
注:執行到期債權三個條件,執行到期債權四個規定,解讀民法典535條代位權,行使代位的四個條件。四種情形可行使撤銷權,行使撤銷權范圍、費用、時間。
案例23:查找執行未成年子女房屋收回不良707萬元
案例24:銀行未控制質押物,質押無優先受償權
案例25:欠監管費監管公司退出,質押煤炭沒優先受償權
案例26:執行保證人股權,收回不良貸款3億元
案例27:執行應收賬款,收回不良貸款3000萬元
案例28:根據貸款資金走向,收回不良960萬元
案例29:用拆遷補償款收回不良貸款3920萬元
案例30:執行被執行人的保單現金價值收回不良116萬元
案例31:查找被執行人的股票,收回不良286萬元
案例32:通過合并執行,收回不良貸款1860萬元
案例33:抵押權效力及于租金,不用生效判決確認
案例34:未在15天提異議被裁定執行,不得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案例35:銀行運用代位權,收回不良貸款615萬元
案例36:代位權訴訟未收回全部貸款本息,可再訴訟借款企業
案例37:代位權之訴不以債務人與次債務人債權明確無爭議為條件
案例38:及時行使撤銷權收回不良貸款443萬元
案例39:次債務人履行給付義未通知法院,仍可執行次債務人
案例40:法院調解低價轉讓財產,仍可撤銷清收不良
案例41:債務人將全部財產事后惡意抵押給一個債權人,可撤銷
四、追加被執行人清收不良27種有效方法
追加被執行人:五個目的;分別交流每種追加法律依據,操作方法
1、第一個追加:追加未繳納或未足繳股東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2、第二個追加:追加實物出資未更名的股東賠償責任 依據和方法
3、第三個追加:追加出資增資不實名義股東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4、第四個追加: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5、第五個追加:追加出資期限未屆滿股東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6、第六個追加:追加未清算注銷登記股東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7、第七個追加:一人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混同追股東 依據和方法
8、第八個追加:董事未催繳出資,追董事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9、第九個追加:追加未出資轉讓股權股東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10.第十個追加:追加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11.第十一個追加:無償劃財產,追接受單位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12.第十二個追加:追加接收被執行人轉款的股東賠償 依據和方法
13.第十三個追加:追加提供虛假采購合同第三人侵權賠償責任
14.第十四個追加:追加虛假訴訟轉移資產的關聯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15.第十五個追加:追加執行轉移至被執行人兒女名下的財產… …
27.第二十七個追加:… …
案例42:追加未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150萬元還款責任
案例43:追加實物出資未更名的股東承擔1176萬元賠償責任
案例44:追加增資不實的名義股東承擔4300萬元賠償責任
案例45: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承擔500萬元賠償責任
案例46: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承擔1.8億元連帶責任
案例47:追加出資期限未屆滿的股東為被執行人
案例48:追加一人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49:六名董事未催股東出資,對公司債務491萬美元連帶賠償
案例50:追加未認繳出資轉讓股權的股東承擔500萬連帶責任
案例51:追加無償接收保證人資產的公司為被告,收回不良貸款
案例52:追加接收被執行人轉款的股東在2951萬元內賠償責任
案例53:追加提供虛假采購合同第三人侵權賠償責任
案例54:追加虛假訴訟轉移資產的關聯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55:追加執行轉移至被執行人兒女名下的財產 … …
五、凍結和執行股權六個問題及對策
1、最高法院凍結處置非上市公司股權五個規定
2、銀行質押的股票被標記,四種方法清收
3、法院處置上市公司股票四種方法和方式 案例56
4、在限制期轉讓股權:不產生交付效力 案例57
5、債權人不知道代持股權:可強制執行 案例58
6、股權雖已轉讓但未更名:不能對抗強制執行 案例59
六、強制執行70個問題及對策(交流35個)
1、被執行報告近五年六項行為
2、不履行和解協議:約定的違約金不減免 案例60
3、二審撤訴庭外和解不履行:可執行一審判決 案例61
4、庭外和解未全還,超執行期限只能再訴 案例62
5、申請執行時效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 案例63
6、執行被執行人唯一住房:法律依據和方法
7、認定唯一住房以執行時:時間節點為標準 案例64
唯一住房掌握標準 案例65
8、異地購買當地唯一住房: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66
9、離婚協議將房歸其配偶:未更名不排除執行 案例67
10、離婚約定房產贈與子女:未過戶仍可執行 案例68
11、執行被執行人:共有財產四個方法
12、執行被執行人子女名下房屋收不良780萬 案例69
父母有債務,可執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 案例70:
13、簽訂認購書購房: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1
14、購買被執行人的商業用房: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2
15、交房確認書不能證明占有: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3
16、車位不是基本需要: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4
車位先賣后抵押,購買人排除抵押權執行 案例75
17、違反限購政策購房: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6
18、借名買房: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7
19、借名買車規避限購: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8
20、借款人財產不便執行:可執行一般保證人財產 案例79
21、抵押物流拍不抵債:可拍賣債務人其他財產 案例80
22、抵押前買抵押物且修建:也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81
23、先查封房屋效力及于:對應土地使用權 案例82
24、解決抵押物被其他法院查封:影響清收的辦法
最高法院:輪候查封效力的規定 法[2022]107號
質押物被其他法院查封,協調移送,處置收回不良 案例83
25、法院裁定以物抵債損害銀行利益:可撤銷 案例84
26、對執行標的提異議:須在執行終結前提出 案例85
27、承租人以未接拍賣承租物:主撤銷拍賣不支持 案例86
28、集體土地:未經批準建造的房屋可以處置 依據和方法
29、租賃集體土地:建造廠房、辦公樓可處置 依據和方法
30、國有建設用地:建造的無證房屋可以執行 依據和方法
31、網拍競買人串通:并不必然撤銷拍賣 案例87
32、誤轉至被執行人賬戶資金:是否可執行 案例88
33、保全財產明顯低債權:可保全補充責任人財產 案例89
34、執行被執行人虛擬賬戶資金
35、認定不能清標準,執行補充責任人前提
案例90:全國首例執行碳排放權清收不良
案例91:院府聯動,精準發力,驗收辦證,拍賣收回不良850萬元
案例92:利用法拍貸,收回不良貸款846萬元
案例93:積極聯系意向買家,拍賣資產收回不良 4900萬元
案例94:協調關系人間接代償,修復信用,收回不良150萬元
案例95:對不予騰空房屋采取執行措施,收回不良730萬元
案例96:查封處置鋼鐵產能指標收回不良貸款2000萬元
案例97:凍結被執行人使用的非實名手機號微信賬戶清收
七、參與分配清收個貸不良六個問題及對策
1、執行參與分配清收不良貸款五個條件
2、認定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標準
3、執行依據提起再審,不影響參與分配
4、被執行人房屋變現:參與分配截止案款發放前一日 案例98
5、財產變價款先扣除10種稅費
6、財產變價款扣除稅費后的分配順序及依據
八、清收不良貸款刑民交叉九個問題及對策
1、三種情形,民商事案件與刑事案件應當分別審理
2、適用“先刑后民”的四個條件
3、詐騙貸款不必然致合同無效,保證人仍承擔連帶 案例99
4、企業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不影響銀行訴訟清收 案例100
5、借款人涉嫌刑事犯罪:可單獨訴訟保證人 案例101
6、借款人騙貸銀行沒過錯:保證人仍承擔責任 案例102
7、抵押物是贓款購置:符合五個條件仍優先受償 案例103
8、民事案件不需等刑案結果:可繼續審理收不良 案例104
9、保證人涉嫌犯罪:不一定影響民事案件審理 案例105
九、風險代理清收不良三個問題及對策
1、風險代理清收不良貸款六個范圍
2、風險代理費率標準,哪些費用不在其中
3、風險代理清收不良貸款操作流程
案例106:通過風險代理,收回不良貸款1098萬元
十、債務人破產清償四個問題及對策
1、借款企業破產,對銀行清收不良貸款八個影響
2、破產前一年,借款企業的五種行為無效
3、借款企業破產,銀行向保證人追償四個規定
4、案例107:借新還舊新增加財產擔保:不適用破產撤銷
案例108:破產前一年內:用財產新增抵押擔保無效
十一、利用拒執罪清收不良貸款八個問題及對策
1、拒執罪法律依據及標準
2、借款人12種情形之一構成拒執罪
3、執行法第62條規定的拒執罪的八個標準
4、最高法院:認定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時間節點
5、老賴入刑的3個標準
6、執行法對單位和個人罰款標準
7、案例109:證據不充分,更換法定代表人不能解限高
8、案例110:變更法定代表人未支付股價,不解限高
案例111:虛構債務,虛假抵押,被判拒執罪,收回不良150萬
案例112:出售查封房屋構成拒執罪,追回案款4000萬元
案例113:利用電商平臺規避執行構成拒執罪,收回380萬元
案例114:拒不執行,轉移資產,罰款5萬元,立即還款200萬
案例115至案例118:略
第五種方法:以物抵債清收不良貸款25個問題及對策
一、協議抵債六個問題及對策
1、同時具備6個條件可協議抵債
2、協議抵債8個操作流程
3、協議抵債注意10個事項
4、協議以房抵債解他項未更名:被其他法院執行 案例119
5、抵債房產未過戶雖占有:也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120
6、清收不良簽訂以物抵債協議,不交付抵債物怎么辦
二、法院裁定以物抵債十一個問題及對策
1、法院裁定以物抵債5個依據
2、常規拍賣不動產5次抵債機會、常規拍賣動產4次抵債機會
3、網拍動產和不動產4次抵債機會
4、同時具備6個條件,銀行可同意法院裁定以物抵債
5、法院裁定以物抵債注意6個事項
案例121:法院裁定以物抵債變現,成功收回不良2375萬元
6、法院調解以房抵債未更名:其他法院仍可執行 案例122
7、法院裁定房屋抵債未過戶:企業再抵押無效 案例123
8、法院裁定房抵債未更名被查封:不影響抵債效力 案例124
9、法院裁定以物抵債:不能直接裁定給案外人 案例125
10、向法院申請抵債須在:最后流拍67天之內 案例126
11、法院裁定以物抵債價:應扣除執行費和評估費 案例127
三、處置抵債資產八個要點
1、財政部最新規定:處置抵債資產5個要點
2、5個方面確定拍賣抵債資產底價
3、公開拍賣抵債資產5個要點
4、轉讓抵債資產分期付款6個要求
5、處置抵債資產七個渠道和方法
6、銀行接收、持有、處置抵債資產涉及的稅種和稅率
7、依法合規減少和減免稅費有效方法
解讀:財政部2022年31號公告,減免抵債資產稅費
8、避免裁定以物抵債價格高或找差價5個對策
第六種方法:呆賬核銷五個問題及對策
2022年核銷1萬億,六年核銷6萬億。核銷呆賬9種類型;操作流程;賬銷案存,繼續清收;核銷優劣勢;做好三個平衡。
第七種方法:利用互聯網加快處置不良資產五個問題及對策
互聯網+不良資產經營模式,利用互聯網宣傳推介不良資產,利用網絡拍賣不良資產,打造多邊網絡平臺處置不良資產,構建線上化系統化處置不良資產經營模式。
第八種方法:超前識別及時清收潛在不良貸款六個問題及對策
1、識別潛在不良貸款五項原則
2、退出潛在不良:三種情形、標準
案例128:23家銀行未發現風險,出現120億不良貸款
案例129:未被上市光環蒙眼,退出潛在不良4000萬元
第九種方法:單戶轉讓債權清收不良貸款八個問題
1、六種情形之一,可單戶轉讓不良貸款
2、單戶轉讓不良難點和重點:債權定價,以銷定讓
案例130:單戶轉讓,收回已核銷12年貸款1266萬元
第十種方法:批量轉讓不良貸款十五個問題及對策
第十一種方法:債轉股處置不良貸款八個問題及對策
第十二種方法:不良資產證券化五個問題及對策
后序:清收不良貸款注意十八個事項
1、處置不良資產,避免增加10個風險
2、清收工作注意6個方面,保護好自己
3、正確處理批量處置和自主清收的關系
4、正確處理存量清收和源頭治理的關系
京公網安備 110115020013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