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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置不良12種方法 經典案例與實戰操作

      主講老師: 楊國忱
      課時安排: 1天/6小時
      學習費用: 面議
      課程預約: 隋老師 (微信同號)
      課程簡介: 財務泛指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前者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涉及資金的活動,表明財務的形式特征;后者指財務活動中企業和各方面的經濟關系,揭示財務的內容本質。
      內訓課程分類: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更新時間: 2023-12-15 12:41

           課程背景:

      2022年全國銀行處置不良資產3.1萬億,其中核銷1萬億,2022年末不良貸款余額3萬億,不良率1.63%,實事求是說,實際不良貸款應比這個數大。三年疫情和經濟環境影響,倒閉企業400多萬家,1300萬個體戶消失,經濟低位運行,企業經營風險加大,很多企業資金鏈出現問題,今年和明年各家銀行潛在不良貸款、實際不良會增多,清收處置不良貸款、識別和化解潛在不良貸款,乃是銀行當前重點工作之一,銀行需要做好處置不良培訓工作。12種處置方法,30個渠道查資產,27個方法追加被執行人,130個經典案例,六個搞定:搞定方案,搞定速度,搞定資產,搞定評估,搞定拍賣,搞定現金

      課程時間:1-2天

      課程對象:客戶經理、支行負責人、清收保全人員、分行授信管理人員、授信審查審批人員

       

      前序:處置不良資產總體思路和方法

      1、處置理念,四類管理,三個保障,三多三少,加法減法

      2、前伸中展后延三部曲

      3、清收不良七怕,清收最佳境界最差境界標準,清收不良六項來源

       

      第一種方法:常規催收不良貸款五個問題及對策

      六個條件,五種辦法,談判目標準確了解10個內容,催收談判四個關鍵,借款人痛點弱點軟肋,銀行的砝碼,催收談判八不要,催收談判14個方法技巧,優劣勢分析

      案例1:利用常規清收方法,收回不良貸款800萬元

       

      第二種方法:加固減退清收不良五個問題及對策

      1、加固減退內容和標準,四個條件,操作方法,三大重點,采取進可攻退可守策略

      案例2采取加固減退措施,收回不良1200萬元

       

      第三種方法:貸款重組轉化不良四個問題及對策

      確定重組對象方式、條件、內容、標準、重點,評估重組動機方案

      案例3:貸款轉給擔保企業重組成功案例

       

      第四種方法:依法清收不良貸款140個問題及對策

      一、訴訟保全和送達6個問題及對策

      1、具備六個條件之一,可依法清收不良

      2、評估依法清收效果,效果好的三種情形,效果差三種情形

      3、訴訟時效新規

      案例4:起訴又撤訴,中斷訴訟時效

      4、擔保超時效,在常規催收書簽字蓋章,保證人仍不承擔責任

      5、刊登公告催收,中斷時效情形

      6案例5手機錄音中斷訴訟時效     

      案例6:被告不得以輪候查封提出超標的

      案例7:轉賬憑證附言“借款”,能否足以認定系借款關系?  

      二、解決漫長訴訟執行八招43個要點

      1、第一招:出現三個3立即依法清收,邊打邊談,5點

      2、第二招:協調法院快速推進各項程序  4點

      3、第三招:合同公證,直接申請執行    2點

      4、第四招:小額訴訟,一審終審        2點

      5、第五招:找不到人,避免公告耽時間方法和四個法律依據 5點

      6、第六招:快速評估,評估價盡可能低,不高市場價    7點

      7、第七招:快速拍賣,兩次降價都到位   15點

      1)拍賣財產不能變現的3個關鍵原因;(2)讓拍賣財產變現有效方法;(3)常規拍賣財產降價次數、降價幅度;(4)網絡拍賣財產降價次數、降價幅度;(5)執行法拍賣財產降價次數、降價幅;(6)四種情形拍賣無效;(7)拍賣財產流拍,銀行不同意按照流拍價抵債,兩個救濟途徑;(8)被執行人自行變賣財產三種情形;(9)解決抵押物高評估:三個有效辦法

      8、第八招:考核清收時間效率和清收金額效果  8點

      案例8:經過公證的擔保合同,可直接申請執行

      案例9:按合同地址郵寄送達,訴訟文書被退回,仍視為送達

      案例10:法院首郵送達簽收,再郵被退回視為送達    

      案例11:未通知被執行人選評估機構,不能重新評估

      案例12:被執行人不能以評估價過低,要求重新評估  

      案例13:評估異議未組織專業評審,撤銷拍賣     

      案例14:定向詢價確定房產參考價    

      案例15貸時抵押物評估價高影響法院評估價

      案例16網拍公告發布途徑有效標準         

      案例17首次流拍二次拍賣不受評估報告有效期限制   

      案例18競買人不符合公告資質可撤銷拍賣    

      案例19首封不抵債解封輪候可直按保留價裁定抵債  

      案例20抵押權人不同意抵債不喪失對該財產優先受償權     

      案例21:流拍不抵債可重新啟動評估拍賣程序

      案例22網拍降價幅度不適用拍賣變賣13條降20%   

      30個渠道查找被執行人可執行財產

      創造清收不良貸款最佳時機,資產最佳和時間最佳;七個方面解決沒有財產保全,填寫證明企業實力情況表;

      1、第一個渠道:八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的房屋

      2、第二個渠道:六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的土地

      3、第三個渠道:五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存貨和設備

      4、第四個渠道:七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八項權利

      5、第五個渠道八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投資股權

      6、第六個渠道:四個方面查找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應收賬款

      7、第七個渠道:三個方面查找貸款資金走向,清收不良貸款

      8、第八個渠道:三個方面查找被執行人各種賠償款、補償款

      9、第九個渠道:兩個方面查找借款個人和擔保個人的保險單

      10.第十個渠道:三個方面查找被執行個人股票、期貨和有價證券

      11.第十一個渠道合并執行被執行人的被執行人財產,收回不良

      12.第十二個渠道:收取抵押物或查封物的法定孳息或天然孳息

      13.第十三個渠道:查找到期債權、行使代位權訴訟清收不良

      14.第十四個渠道:行使撤銷權清收不良。行使撤銷權四個條件

      15.第十五個渠道:對被執行人財產審計,查明資產,追加被執行人

      …… 30.第三十個渠道  

      注:執行到期債權三個條件,執行到期債權四個規定,解讀民法典535條代位權,行使代位的四個條件。四種情形可行使撤銷權,行使撤銷權范圍、費用、時間。

      案例23:查找執行未成年子女房屋收回不良707萬元

      案例24:銀行未控制質押物質押無優先受償

      案例25:欠監管費監管公司退出,質押煤炭沒優先受償權

      案例26:執行保證人股權,收回不良貸款3億元

      案例27:執行應收賬款,收回不良貸款3000萬元

      案例28:根據貸款資金走向,收回不良960萬元

      案例29:用拆遷補償款收回不良貸款3920萬元

      案例30:執行被執行人的保單現金價值收回不良116萬元

      案例31:查找被執行人的股票,收回不良286萬元

      案例32:通過合并執行,收回不良貸款1860萬元

      案例33:抵押權效力及于租金,不用生效判決確認

      案例34:未在15天提異議被裁定執行,不得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案例35:銀行運用代位權,收回不良貸款615萬元

      案例36:代位權訴訟未收回全部貸款本息可再訴訟借款企業

      案例37:代位權之訴不以債務人與次債務人債權明確無爭議為條件

      案例38:及時行使撤銷權收回不良貸款443萬元

      案例39:次債務人履行給付義未通知法院,仍可執行次債務人

      案例40:法院調解低價轉讓財產,仍可撤銷清收不良

      案例41:債務人將全部財產事后惡意抵押給一個債權人可撤銷

      、追加被執行人清收不良27種有效方法

      追加被執行人:五個目的;分別交流每種追加法律依據,操作方法

      1、第一個追加:追加未繳納或未足繳股東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2、第二個追加:追加實物出資未更名的股東賠償責任  依據和方法

      3、第三個追加:追加出資增資不實名義股東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4、第四個追加: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5、第五個追加:追加出資期限未屆滿股東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6、第六個追加:追加未清算注銷登記股東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7、第七個追加:一人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混同追股東  依據和方法

      8、第八個追加:董事未催繳出資,追董事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9、第九個追加:追加未出資轉讓股權股東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10.第十個追加:追加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為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11.第十一個追加:無償劃財產,追接受單位被執行人  依據和方法

      12.十二個追加:追加接收被執行人轉款的股東賠償  依據和方法

      13.十三個追加:追加提供虛假采購合同第三人侵權賠償責任

      14.十四個追加:追加虛假訴訟轉移資產的關聯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15.十五個追加追加執行轉移至被執行人兒女名下的財產 

      27.第二十七個追加: 

      案例42追加未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150萬元還款責任

      案例43追加實物出資未更名的股東承擔1176萬元賠償責任

      案例44追加增資不實的名義股東承擔4300萬元賠償責任

      案例45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承擔500萬元賠償責任

      案例46:追加抽逃出資股東承擔1.8億元連帶責任

      案例47追加出資期限未屆滿的股東為被執行人

      案例48追加一人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49:六名董事未催股東出資,對公司債務491萬美元連帶賠償

      案例50:追加未認繳出資轉讓股權的股東承擔500萬連帶責任

      案例51追加無償接收保證人資產的公司為被告,收回不良貸款

      案例52:追加接收被執行人轉款的股東在2951萬元內賠償責任  

      案例53:追加提供虛假采購合同第三人侵權賠償責任

      案例54:追加虛假訴訟轉移資產的關聯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55:追加執行轉移至被執行人兒女名下的財產  

      五、凍結和執行股權六個問題及對策

      1、最高法院凍結處置非上市公司股權五個規定

      2、銀行質押的股票被標記,四種方法清收

      3、法院處置上市公司股票四種方法和方式        案例56

      4、在限制期轉讓股權:不產生交付效力          案例57

      5、債權人不知道代持股權:可強制執行          案例58

      6、股權雖已轉讓但未更名:不能對抗強制執行    案例59

      六、強制執行70個問題及對策(交流35個)

      1、被執行報告近五年六項行為

      2、不履行和解協議:約定的違約金不減免        案例60

      3、二審撤訴庭外和解不履行:可執行一審判決    案例61

      4、庭外和解未全還超執行期限只能再訴        案例62

      5、申請執行時效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        案例63

      6、執行被執行人唯一住房法律依據和方法

      7、認定唯一住房以執行時:時間節點為標準      案例64

      唯一住房掌握標準                         案例65

      8、異地購買當地唯一住房: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66

      9、離婚協議將房歸其配偶:未更名不排除執行    案例67

      10、離婚約定房產贈與子女:未過戶仍可執行     案例68

      11、執行被執行人:共有財產四個方法  

      12、執行被執行人子女名下房屋收不良780萬    案例69

      父母有債務可執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     案例70

      13、簽訂認購書購房: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1

      14、購買被執行人的商業用房: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2

      15、交房確認書不能證明占有: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3

      16、車位不是基本需要: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4

      車位先賣后抵押,購買人排除抵押權執行     案例75

      17、違反限購政策購房: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6

      18、借名買房: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7

      19、借名買車規避限購: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78

      20、借款人財產不便執行:可執行一般保證人財產 案例79

      21、抵押物流拍不抵債:可拍賣債務人其他財產   案例80

      22、抵押前買抵押物且修建:不能排除執行     案例81

      23、先查封房屋效力及于:對應土地使用權       案例82

      24、解決抵押物被其他法院查封:影響清收的辦法

      最高法院:輪候查封效力的規定  [2022]107號

      質押物被其他法院查封協調移送處置收回不良 案例83

      25、法院裁定以物抵債損害銀行利益:可撤銷     案例84

      26、對執行標的提異議:須在執行終結前提出     案例85

      27、承租人以未接拍賣承租物:主撤銷拍賣不支持 案例86

      28、集體土地:未經批準建造的房屋可以處置  依據和方法

      29、租賃集體土地:建造廠房、辦公樓可處置  依據和方法

      30、國有建設用地:建造的無證房屋可以執行  依據和方法

      31、網拍競買人串通:并不必然撤銷拍賣         案例87

      32、誤轉至被執行人賬戶資金:是否可執行       案例88

      33、保全財產明顯低債權:可保全補充責任人財產 案例89

      34、執行被執行人虛擬賬戶資金

      35、認定不能清標準,執行補充責任人前提

      案例90:全國首例執行碳排放權清收不良   

      案例91:院府聯動,精準發力,驗收辦證,拍賣收回不良850萬元   

      案例92:利用法拍貸,收回不良貸款846萬元  

      案例93:積極聯系意向買家,拍賣資產收回不良 4900萬元

      案例94:協調關系人間接代償,修復信用,收回不良150萬元

      案例95:對不予騰空房屋采取執行措施,收回不良730萬元   

      案例96:查封處置鋼鐵產能指標收回不良貸款2000萬元

      案例97:凍結被執行人使用的非實名手機號微信賬戶清收

      七、參與分配清收個貸不良六個問題及對策

      1、執行參與分配清收不良貸款五個條件

      2、認定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標準

      3、執行依據提起再審,不影響參與分配

      4、被執行人房屋變現:參與分配截止案款發放前一日 案例98

      5、財產變價款先扣除10種稅費

      6、財產變價款扣除稅費后的分配順序及依據

      八、清收不良貸款刑民交叉九個問題及對策

      1、種情形,民商事案件與刑事案件應當分別審理

      2、適用“先刑后民”的四個條件

      3、詐騙貸款不必然致合同無效,保證人仍承擔連帶   案例99

      4企業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不影響銀行訴訟清收   案例100

      5、借款人涉嫌刑事犯罪:可單獨訴訟保證人     案例101

      6、借款人騙貸銀行沒過錯:保證人仍承擔責任   案例102

      7、抵押物是贓款購置:符合五個條件仍優先受償 案例103

      8、民事案件不需等刑案結果:可繼續審理收不良 案例104

      9、保證人涉嫌犯罪:不一定影響民事案件審理   案例105

      九、風險代理清收不良三個問題及對策

      1、風險代理清收不良貸款六個范圍

      2、風險代理費率標準,哪些費用不在其中

      3、風險代理清收不良貸款操作流程

      案例106:通過風險代理收回不良貸款1098萬元

      十、債務人破產清償四個問題及對策

      1、借款企業破產,對銀行清收不良貸款八個影響

      2、破產前一年,借款企業的五種行為無效

      3、借款企業破產,銀行向保證人追償四個規定

      4、案例107:借新還舊新增加財產擔保:不適用破產撤銷    

      案例108:破產前一年內:用財產新增抵押擔保無效

      十一、利用拒執罪清收不良貸款八個問題及對策

      1、拒執罪法律依據及標準

      2、借款人12種情形之一構成拒執罪

      3、執行法第62條規定的拒執罪的八個標準

      4、最高法院:認定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時間節點

      5、老賴入刑的3個標準

      6、執行法對單位和個人罰款標準

      7、案例109:證據不充分,更換法定代表人不能解限高    

      8案例110:變更法定代表人未支付股價不解限高      

      案例111:虛構債務虛假抵押,被判拒執罪收回不良150萬

      案例112:出售查封房屋構成拒執罪,追回案款4000萬元   

      案例113:利用電商平臺規避執行構成拒執罪,收回380萬元   

      案例114:拒不執行,轉移資產,罰款5萬元,立即還款200萬

      案例115至案例118:略

      第五種方法:以物抵債清收不良貸款25個問題及對策

      一、協議抵債個問題及對策

      1、同時具備6個條件可協議抵債

      2、協議抵債8個操作流程

      3、協議抵債注意10個事項

      4、協議以房抵債解他項未更名:被其他法院執行  案例119

      5、抵債房產未過戶雖占有:也不排除執行      案例120

      6、清收不良簽訂以物抵債協議,不交付抵債物怎么辦

      二、法院裁定以物抵債十一個問題及對策

      1、法院裁定以物抵債5個依據

      2、常規拍賣不動產5次抵債機會、常規拍賣動產4次抵債機會

      3、網拍動產和不動產4次抵債機會

      4、同時具備6個條件,銀行可同意法院裁定以物抵債

      5、法院裁定以物抵債注意6個事項

      案例121:法院裁定以物抵債變現,成功收回不良2375萬元

      6、法院調解以房抵債未更名:其他法院仍可執行   案例122

      7、法院裁定房屋抵債未過戶:企業再抵押無效     案例123

      8、法院裁定房抵債未更名被查封:不影響抵債效力 案例124

      9、法院裁定以物抵債:不能直接裁定給案外人     案例125

      10、向法院申請抵債須在:最后流拍67天之內    案例126

      11、法院裁定以物抵債價:應扣除執行費和評估費  案例127

      、處置抵債資產個要點

      1、財政部最新規定:處置抵債資產5個要點

      2、5個方面確定拍賣抵債資產底價

      3、公開拍賣抵債資產5個要點

      4、轉讓抵債資產分期付款6個要求

      5、處置抵債資產七個渠道和方法

      6、銀行接收、持有、處置抵債資產涉及的稅種和稅率

      7、依法合規減少和減免稅費有效方法

      解讀:財政部2022年31號公告,減免抵債資產稅費

      8、避免裁定以物抵債價格高或找差價5個對策

      第六種方法:呆賬核銷五個問題及對策

      2022年核銷1萬億,六年核銷6萬億。核銷呆賬9種類型;操作流程;賬銷案存,繼續清收;核銷優劣勢;做好三個平衡。

      第七種方法:利用互聯網加快處置不良資產五個問題及對策

      互聯網+不良資產經營模式,利用互聯網宣傳推介不良資產,利用網絡拍賣不良資產,打造多邊網絡平臺處置不良資產,構建線上化系統化處置不良資產經營模式。

      第八種方法:超前識別及時清收潛在不良貸款六個問題及對策

      1、識別潛在不良貸款五項原則

      2、退出潛在不良:三種情形、標準

      案例12823家銀行未發現風險,出現120億不良貸款

      案例129未被上市光環蒙眼,退出潛在不良4000萬元

      第九種方法:單戶轉讓債權清收不良貸款八個問題

      1、六種情形之一,可單戶轉讓不良貸款

      2、單戶轉讓不良難點和重點:債權定價,以銷定讓

      案例130:單戶轉讓,收回已核銷12年貸款1266萬元

      第十方法:批量轉讓不良貸款十五個問題及對策

      第十種方法:債轉股處置不良貸款八個問題及對策

      第十種方法:不良資產證券化五個問題及對策

      后序:清收不良貸款注意十個事項

      1、處置不良資產,避免增加10個風險

      2、清收工作注意6個方面,保護好自己

      3、正確處理批量處置和自主清收的關系

      4、正確處理存量清收和源頭治理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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