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老師: | 楊國忱 | |
課時安排: | 1天/6小時 | |
學習費用: | 面議 | |
課程預約: | 隋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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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法律就是國家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和,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條例、規章、判例、習慣法等各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 |
內訓課程分類: |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 |
更新時間: | 2023-12-15 10:51 |
137個法律和操作風險及對策
六個結合:與民法典原文解讀結合、與民法典司法解釋釋義結合、與信貸業務實際操作結合、與清收工作相結合、與匹配相應案例結合、風險與對策結合
第一章 借款合同7個風險及對策
一、借款合同無效:被撤銷的法律依據
二、借款合同無效:七種情形
三、借款合同無效,貸款面臨的風險
案例1:違規展期,展期借款合同無效,保證人對展期貸款免責
案例2:簽字、蓋章理解不到位,新的還款協議無效
四、避免借款合同無效:六個對策
五、避免格式合同條款:被認定無效,風險及對策
案例3:借款合同格式條款無效,借款人不需要償還銀行貸款
六、避免格式合同條款被認定無效:對策
七、預約成就也是有效的,風險及對策
第二章 房屋抵押30個法律風險及對策
一、抵押無效或影響處置10種情形,風險及對策
案例4:法院判決第三人房屋抵押無效
案例5:抵押沒有隱性共有人書面同意
案例6:銀行未審慎調查,抵押物已經出售,抵押無效
案例7:面上出租,實際已出售,抵押無效
案例8:最高額抵押擔保期間內“借新還舊”抵押是否有效
案例9:附屬設施沒抵押,影響抵押物變現能力和變現價值
案例10:公用設施沒約定,影響抵押物處置
案例11:貸時抵押物評估價高:影響貸款安全和依法處置
案例12:法院委托評估價高,流拍銀行不同意抵債,法院抵押物裁定普通債權人,銀行抵押物丟失
案例13:兩次都流拍,銀行是否可申請重新啟動評估拍賣程序
二、抵押物評估:合規風險及對策
三、銀行不承擔評估費辦法
四、第三人抵押須約定:連帶責任及情形
五、抵押和保證雙保險,不一定保險及對策
六、未成年名下房屋抵押是否有效
案例14:最高院判決未成年房屋抵押有效
七、依法清收不良貸款,能否執行未成年名下財產?
案例15:通過執行未成年名下財產收回不良貸款780萬元
八、執行未成年名下財產:方法
九、抵押房屋設立居住權,影響依法清收處置抵押物及對策
十、抵押財產可以轉讓,清收法律風險及對策
案例16:銀行同意出售抵押物,可否行使抵押權?
十一、依法清收,同一房屋抵押兩個銀行,誰優先受償
十二、依法清收,同一財產上抵押權、質權并存時的清償順序
十三、償還部分貸款后,是否可以依法拍賣全部抵押物
案例17:抵押財產清單填寫問題,減少擔保范圍
十四、依法拍賣抵押物,抵押物的從物如何處置
十五 、依法拍賣抵押物,抵押物的添加物物如何處置
十六、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 銀行怎么辦
十七、抵押的房屋未辦登記怎么辦
十八、因登記部門原因不能辦理登記,可依法主張其賠償責任
十九、房屋抵押后,抵押人又將土地抵押給其他銀行怎么辦
案例18:房產抵押已登記 ,土地另抵押他,雖登記也無優先權
二十、抵押預告登記法律效力
二十一、抵押的房屋被認定違法怎么辦
案例19:抵押房屋登記,被認定違法,法院判決保留登記效力
案例20:拍賣刑事追贓房產,抵押給銀行的房屋能否優先受償?
案例21:非法集資款購買房屋抵押,銀行有無優先受償權
二十二、 未經共有人同意,在什么情形抵押有效?
二十三、民營學校、醫院在什么情形抵押擔保有效
二十四、貸后管理、依法清收不良貸款:抵押物被拆遷怎么辦
二十五、五類權利:優先銀行抵押權受償
案例22:已付購房款的買房人權利:能否對抗銀行抵押權
案例23:建筑工程價款的違約金和利息:是否優先抵押權受償?
二十六、抵質押物被其他法院查封:影響清收及對策
案例24:依法清收不良貸款,解決質押物被其他法院查封
二十七、抵押登記擔保范圍與抵押合同約定不一致怎么辦
案例25:登記擔保范圍與抵押合同約定不一致判例
二十八、流質不再無效,僅就抵質押財產享優先受償權
二十九、查詢房屋等資料:注意保密,避免銀行侵權
三十、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抵押權滅失
第三章 土地抵押9個法律風險及對策
一、無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抵押風險及對策
二、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風險及對策
三、劃撥土地抵押用不用有關部門批準
四、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貸款嗎
五、抵押的土地設置地役權:影響清收及對策
六、開發區管委會: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無效
案例26:土地證違法被撤銷,不影響成立在后抵押權成立
七、改變土地約定用途:可解除土地轉讓合同
八、依法處置抵押的土地:新增建筑物有無優先受償權
九、 破產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
第四章 在建工程抵押4個法律風險及對策
一、合規性風險及盡調內容
二、在建工程抵押:價值確定風險
三、在建工程:完工風險
四、優先銀行在建工程抵押權價款的風險
第五章 動產抵押6個法律風險及對策
一、動產抵押面臨失去抵押權的風險及對策
二、動產質押監管:有效設立條件
案例27:沒對質押物控制,最高院判決質押無效
案例28:質押物被企業私售,判決監管公司承擔三分之一
案例29:因費監管退出監管,銀行對質押煤炭沒有優先受償權
三、銀行防控動產抵質押風險:六項措施
四、購買價款超級優先權,雖然晦澀但很重要
五、解決超級優先權:對抗抵押權或被查封的對策
六、為擔保價款或租金的實現訂立擔保合同優先權
第六章 質押12個法律風險及對策
一、質押保證金利息:是否屬于質押物范疇及對策
二、如何確保質押保證金合法有效
案例30:法院裁定保證金不合法,予以扣劃
三、借款企業在自己銀行保證金被凍結:應采取措施
案例31:最高院裁定銀承保證金合法有效,應解凍
四、依法清收,虛假應收賬款保理怎么辦?
案例32:銀行對應收賬款保理,有沒有優先受償權
五、應收賬款重復質押或保理,哪個銀行有優先受償
六、應收賬款質押:什么情形有效
七、銀行能否直接要求已質押的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
案例33: 最高院2019民終1023號
八、應收賬款保理、質押同時存在,誰優先受償
九、應收賬款質押七個風險點
案例34:大型醫院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為什么形成不良
十、防控應收賬款質押風險:六個操作重點
十一、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風險及對策
十二、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風險及對策
第七章 保證擔保28個法律和操作風險及對策
一、集團公司擔保作用非常有限
二、擔保合同約定:獨立擔保無效
三、擔保范圍不能大于借款人應承擔還款責任
四、如何確保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五、什么情形上市公司擔保有效
六、哪些擔保沒有機關決議,擔保也有效
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為其股東提供擔保效力
八、法人分支機構及職能部門擔保是否有效
九、借新還舊的保證人,在什么情況承擔擔保責任
案例35:最高法院對借新還舊貸款保證合同效力認定
十、過橋還貸續作,對保證人責任認定標準
十一、法定代表人:越權擔保效力
十二、如何認定銀行在接受公司提供擔保時:是善意的?
十三、最高院對擔保合同裁判思路:先看有無擔保授權決議
十四、保證人以印鑒虛假主張擔保無效,銀行怎么辦?
十五、九民會議紀要對公司印章的三個觀點
十六、最高法院:蓋章行為法律效力
十七、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案例36:保證人以非備案公章為由,主張擔保無效
十八、擔保合同無效后,保證人如何承擔責任
十九、機關事業單位擔保無效
案例37:事業單位法人單位出具承諾函的法律效力
二十、案例38:保證人在空白合同簽字,是否承擔保證責任
案例39:最高院2020民申3893號
二十一、最高額擔保及最高額擔保范圍
案例40:最高額保證擔保的“最高額”如何認定?
二十二、保證方式沒約定或約定不明,為一般保證責任
二十三、如何認定連帶保證責任
二十四、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推定為六個月
二十五、清收不良,紀要哪四種情形:股東承擔賠償或連帶責任
二十六、借款企業破產,銀行如何從保證人獲得代償?
二十七、民刑交叉保證人脫保逃債新手段及應對措施
二十八、10種情形,保證人不承擔或承擔部分責任
第八章 其他23個法律和操作風險及對策
一、七個方面規避超訴訟時效
二、法院執行案件中:十個期限
案例41:債務人在未下落不明情況下登報催收債權不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三、清收不良收貸順序:新規定及對策
四、依法清收如何確認夫妻共同債務
五、可依法排除執行的資產
案例42:法院判決后, 庭外和解未全部還款,超申請執行期限,怎么辦
案例43:購買無預售證房屋,是否可對抗查封效力
六、依法清收,銀行是否可以收取復利
案例44:最高院2020民終15號
七、法院凍結戶名與賬號不符,銀行能否自行解凍
八、法院能否凍結銀行貸款賬戶?
九、處置不良資產產生的孳息如何處理
十、清收不良,簽訂以物抵債協議:不交付抵債物怎么辦
案例45:法院裁定房屋給銀行抵債未過戶,企業又抵押怎么辦
案例46:法院裁定以物抵債未更名,又被其他法院查封怎么辦
案例47:法院調解以物抵債未更名,其他法院查封是否有效?
十一、銀行不承擔抵債資產過戶稅費:辦法
十二、違約程度顯著輕微的,債權人解除合同不能再任性
案例48:經過公證授信有保證人是否可直接申請執行
十三、按約定地址郵寄送達有效
案例49:約定送達地址即便訴訟文書被退回,仍然視為送達
十四、完善銀行合同約定內容
十五、運用代位權:擴大清收保全戰果
案例50:行使代位權收回不良貸款615萬元
十六、運用撤銷權:擴大清收保全戰果
案例51:銀行及時行使撤銷權收回不良433萬元
十七、收取抵押物或法院查封物:產生的孳息
案例52:公告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有效
十八、銀行轉讓債權:通知債務人方式
十九、銀行轉讓債權:國有資產優先購買權
二十、銀行轉讓債權:國有資產優先購買權
二十一、不良貸款轉讓費用由誰負擔
二十二、依法清收,保兌倉貿易背景不真實怎么辦
二十三、讓與擔保有效,有利于保護債權人
案例53:讓與擔保法院判決案例
第九章 善意文明執行應注意的17個問題及對策
一、合理選擇執行財產
二、合理選擇執行財產問題對策
案例54:抵押物流拍拒絕抵債,可否申請執行其他財產?
案例55:北京法院換封資產
三、嚴禁超標的查封
四、嚴禁超標的查封問題對策
案例56:查封資產超標的,分割后重新查封
五、靈活采取查封措施
六、充分發揮查封財產融資功能
七、規范凍結上市公司質押股票
八、最高院新規定:以前銀行質押的股票被查封,怎么辦?
九、系統改造后確立質押股票:“新型凍結”方式
十、合理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
十一、適當增加:財產變賣程序
十二、充分吸引更多主體:參與競買
十三、最大限度實現:財產真實價值
十四、準確把握不動產收益權、質權:變價方式
十五、嚴格規范納入失信名單和限制消費措施
十六、準確理解限制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
十七、全面推行“一案一賬戶”系統
第十章 企業逃廢銀行債務五種模式及十個對策
一、企業逃廢債五種模式
1、第一種逃廢債模式:國企轉移資產、方法和案例
2、第二種逃廢債模式:民企轉移資產、方法和案例
3、第三種模式:利用技術性破產逃廢債務方法和案例
4、第四種模式:資產質押,優先普通債權逃廢債務方法
5、第五種模式:主動設計“被訴訟保全”方法
二、企業逃廢銀行債務原因和標志
1、企業經營出現問題
2、少部分企業貸款時:就沒有償債能力
3、逃廢銀行貸款:主要定量標志
三、銀行防控企業逃廢債:10個辦法
1、三個動作判斷企業是否正常經營及動作
2、檢查資產:是否嚴重虛假及量化標準
3、檢查收入現金流:是否嚴重虛假及量化標準
4、通過上下游客戶:判斷經營是否正常
5、通過行業協會等渠道:判斷經營是否正常
6、通過26個網絡系統:判斷經營是否正常
7、貸后檢查:有無轉移資產
8、增加借款企業:逃債違約成本
9、準確掌握企業:有形和無形資產
10、及時采取依法清收:保全措施
案例57:銀行依法撤銷無償轉讓商標權,防止逃廢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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