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企業制度創新,就是指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要不斷對企業制度進行變革,因而通常也可以稱之為企業制度再造。企業制度創新對企業來講是極其重要的,因為企業本身就是一種生產要素的組合體,企業對各生產要素的組合,實際上就是依靠企業制度而組合起來的。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不少人在談到企業的定義的時候,往往都認為企業就是一個將各種生產要素按一定制度而組合起來的經營主體。由此可見,企業制度對于企業來說,是極其重要的。企業制度的重要性,主要表現在這樣幾個方面。
(一)企業制度是企業賴以存在的體制基礎。正如我們上面所講的,企業作為各種生產要素的組合體,實際上就是通過制度計劃 來組織各種生產要素的,因而企業制度是對各種生產要素進行組合的核心紐帶和基礎。有人講,企業就是出資人之間的合約,也就是出資人以契約方式規定出企業制度,然后按照所規定的企業制度來組建企業。因此,沒有企業制度,就根本談不到企業的存在,當然更談不到企業的發展,因而企業存在和發展的體制基礎,就是企業制度。
(二)企業制度是企業及其構成機構的行為準則。因為企業本身的運行行為以及企業內部的各種組織機構的活動行為,都要受到企業制度的約束,所以企業制度決定了企業本身以及企業的構成機構的行為規則和行為規范。企業及企業中的各種組織機構,都必須遵守企業制度的計劃 ,不能違反企業制度的任何一種計劃 。正是基于此,人們通常說,企業制度實際上是企業本身以及企業的構成機構的行為準則。
(三)企業制度是企業員工的行為規范。企業員工作為企業的組成人員,無論是CEO,還是一般的普通員工,其行為都必須遵守體現企業制度要求的各種規則,也就是要按照企業制度的要求對員工的行為進行規范,而規范員工的行為的準則,就是企業制度。正是基于此,人們通常把企業制度稱之為員工的行為規范。
(四)企業制度是企業高效發展的活力源泉。企業的活力雖然來自于許多方面,但主要是來自于企業制度計劃 。如果企業制度的計劃 非常有利于調動企業中的各種生產要素的積極性,那么這個時候企業就是最有活力的。反之,如果企業制度的計劃 非常不利于調動企業中的各個生產要素的積極性,那么這個時候企業就是最沒有活力的。就像中國原來的國有企業之所以沒有活力,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它們的企業制度計劃 有問題,它們的企業制度計劃 無法充分調動各種生產要素的積極性。因此,企業制度是企業活力的最重要的保證,沒有良好的企業制度,就根本不可能有企業的活力。
(五)企業制度是企業有序化運行的體制框架。企業要有序化運行,就必須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運行,而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運行,就必須要有一個運行的程序,程序要對企業運行有約束,那么約束企業運行的程序是什么?不是別的,就是企業制度。因此,企業制度實際上就是約束企業各種生產要素的行為以及企業本身行為的一種準則。
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企業的有序化發展,就必須有良好的企業制度。沒有良好的企業制度,就沒有企業的有序化運行。例如,我們有的民營企業之所以無法有序化地運行,就是因為缺乏一個良好的企業制度,因而有的民營企業雖然在一定時期內活力是很充足的,但是沒過幾年就消亡了,原因就在于它的企業制度設計不合理,企業制度設計也可能確實調動了各種生產要素的積極性及企業的活力,但是卻沒有形成一個良好的有效約束,因而很快就消亡了,成為短命的企業。由此可見,企業制度是企業有序化運行的一個極其重要的保障。
(六)企業制度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體制保證。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無論是生產經營活動,還是資本經營活動,都必須要在一定的體制框架中進行,這種體制框架,就是企業制度。因此,可以說,沒有一種合理的企業制度計劃 ,就不可能有企業的高效經營活動,因為沒有企業良好的企業制度,企業經營的活動就沒有體制保障,從而企業的經營活動就根本無法高效地展開。正是基于此,所以人們通常說,高效的企業經營活動實際上是有賴于良好的企業制度的。
正因為企業制度有著上述這六個方面的重要性,所以討論企業問題,首先要討論的是企業制度創新問題。也就是說,所有要研究企業問題的人以及經營企業的人,都首先要考慮企業制度的創新問題。就經營企業的人來說,如果企業制度問題解決不好,就談不到企業充滿活力的問題,也就談不到企業的有序化發展的問題,當然更談不到企業高效益經營的問題;就研究企業問題的人來說,如果搞不清楚企業制度創新問題,就根本不可能深入地把握企業的實質性問題,從而就不可能正確地研究企業問題。由此可見,討論企業問題,往往首先需要研究的,就是企業的制度創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