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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新規對銀行業務影響

      主講老師: 李皖彰 李皖彰

      主講師資:李皖彰

      課時安排: 1天,6小時/天
      學習費用: 面議
      課程預約: 隋老師 (微信同號)
      課程簡介: 本課程設計者與講授者李皖彰老師同時具備法學、經濟學、商科的知識體系和海外訪學經歷,擁有16年風險管理咨詢與經營管理實踐經驗,曾任14個省多家商業銀行轉型輔導咨詢專家,主導實施包括:農業銀行青海省分行/山西省分行營業部/呂梁分行/秦皇島分行/保定分行/張家口分行/楚雄分行/許昌分行/萊州分行/徐州分行、交通銀行安慶分行/淮北分行、建設銀行安慶分行、光大銀行蚌埠分行/南京分行、徽商銀行總行營業部/宣城分行、鳳陽農村商業銀行、磐安農村信用社等轉型提升、創優、“百佳/千佳”創建、文化打造,了解商業銀行的真實場景與
      內訓課程分類: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更新時間: 2024-11-29 11:22

      《公司法新規對銀行業務影響》

      金融行業合規管理與公司法普法

      主講:李皖彰

      【課程背景】

      邁入中國式現代化發展的新時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須臾離不開法治。各個行業的有序、健康、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更需要法治的精確調整與全面保障。風險是金融人日常生活工作的不得不積極面對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風險無處不在。對法律的不了解、金融從業人員的工作失誤及失職、金融犯罪都是形成風險的主要原因。隨著金融創新、銀行轉型在各大銀行如火如荼的開展,諸如網絡科技、移動科技、云計算等現代技術的應用,帶來銀行傳統服務模式的升級、理財產品的多樣化、對公業務格式合同條款的公平性認定各種新情況、新問題……所有的這些都期待著我們新一代的金融人具備將法律知識進一步轉化為生產力的能力。學習新《公司法》可以更好的幫助銀行同事了解企業客戶的組織和行為,更有利于在第一時間察覺風險隱患,保護交易安全。

      本課程設計者與講授者李皖彰老師同時具備法學、經濟學、商科的知識體系和海外訪學經歷,擁有16年風險管理咨詢與經營管理實踐經驗,曾任14個省多家商業銀行轉型輔導咨詢專家,主導實施包括:農業銀行青海省分行/山西省分行營業部/呂梁分行/秦皇島分行/保定分行/張家口分行/楚雄分行/許昌分行/萊州分行/徐州分行、交通銀行安慶分行/淮北分行、建設銀行安慶分行、光大銀行蚌埠分行/南京分行、徽商銀行總行營業部/宣城分行、鳳陽農村商業銀行、磐安農村信用社等轉型提升、創優、“百佳/千佳”創建、文化打造,了解商業銀行的真實場景與需求痛點。作為本屆北京市黨外高級知識分子聯誼會理事,北京市無黨派代表人士,李老師用豐富的管理咨詢與法律服務實踐賦予理論知識生命力,讓員工聽得進、用得到、入腦也入心。

      【課程收益】

      2  提升學員關于金融業法律風險及相關法律法規認知

      2  拓展學員對法律風險管理及方法的認知及使用意識

      2  增強學員合法合規經營管理意識,實現企業長久穩定發展

      2  提升學員解決日常工作法律問題的實踐技能

      【課程特色】

      2  結合新形勢、新常態、新問題,實時更新、靈活實用

      2  以最新的法律法規與司法實踐為依托

      2  深入剖析法條及其背后的法律機理,實現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

      2  學員學得懂、記得住、用得到、吃得透

      【課程對象】銀行中基層管理者、行長、網點負責人

      【課程時間】0.5-1天(6小時)

      【課程大綱】

      一、農商銀行的未來已來:扎根基層、服務企業

      1.      農商銀行的不確定時代(VUCA時代)

      2.      風險=風險損失額×概率

      3.      銀行法律風險防范:秩序的價值與代價

      4.      農商銀行充分做好服務實體的本業

      5.      銀行表外和通道業務成為重點整治方向

      6.      聚焦地方經濟、回歸信貸業務、做深做透本地市場

      7.      加快培養“小而精、小而深”的特色銀行

      二、當《公司法》遇到《民法典》,聽誰的?

      1.      理解我國民商合一的立法體例

      2.      什么是尊重公司自治?

      3.      “合規”與“合法”是一個意思嗎?

      4.      有效公司治理結構:理解公司治理的底層邏輯

      5.      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

      6.      勞動雇傭資本的時代

      三、新公司法修訂變化及實務影響

      1.      本輪公司法修訂幅度

      2.      本輪公司法修訂的背景與動因

      3.      新公司法對公司法實務的影響評估

      四、新公司法總則變化要點與銀行風險實務提示

      1.      現代企業制度 :新公司法的立法目的

      2.      公司是什么?

      「以案說法」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股權轉讓)

      「以案說法」有限責任公司資合性(增資擴股)

      3.      有限責任VS股份公司

      4.      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權益保護

      5.      公司獨立責任

      6.      公司人格與合法權益: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7.      人格否認:“刺破公司面紗”

      「以案說法」橫向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經典案例

      「以案說法」(過度支配與控制)

      「以案說法」被合并報表/單筆轉移資金是否表明喪失獨立人格?

      8.      職工權益的保護

      9.      公司工會: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10.   公司的道德規范

      11.   公司的社會責任與ESG、CSR

      12.   新增會議形式:電子化會議

      13.   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的決議

      「以案說法」輕微瑕疵

      「以案說法」對于公司決議無效之訴,必須針對公司決議

      「以案說法」股東等能否提起公司決議有效之訴?

      「以案說法」注冊資本出資期限

      「以案說法」違規導致的經濟損失:非貨幣財產出資未經評估導致的經濟責任風險

      五、新《公司法》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優化

      1.      簡化公司組織機構設置

      2.      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3.      完善審計委員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4.      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

      5.      法定代表人回歸“代表人”的法律地位

      6.      董事長輪值制度

      「以案說法」請求變更公司登記

      7.      單層制公司治理架構的引進

      8.      建立審計委員會的監督制度

      9.      強化對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約束機制

      10.   三會一層”: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與高管層的職責與運作

      11.   忠實、勤勉義務,報告義務、回避表決規則

      12.   維護公司資本充實的責任

      13.   董監高的信義義務

      14.   進一步強化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15.   簡化國家出資企業的決策程序,將合規管理提升到法律制度

      六、新《公司法》加強對股東權利的保護

      1.      強化股東知情權

      2.      明確:會計憑證查閱權

      3.      拓展:股東知情權穿越行使制度

      4.      「以案說法」實務障礙

      5.      強化股東民主參與公司治理

      6.      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的處理

      7.      股東對全資子公司的代表訴訟

      「以案說法」設備公司、河北設備公司股東知情權糾紛案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170號]

      七、新《公司法》對公司資本制度的完善

      1.      注冊資本金五年限期認繳制

      2.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權資本制

      3.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類別股

      4.      允許公司按照規定使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

      5.      股東失權制度

      八、盔甲與盾牌:保護好自己,也保護好你的客戶

      1.      網點大堂與柜臺:看得見與看不見的法律風險

      2.      銀行人的慧眼:風險識別與評估

      3.      守望相助:風險預警與應對

      4.      亦步亦趨:在實踐中提高風險意識與自我保護能力

      5.      迎接未來的風險管理文化:內生出風險管理能力是金融人的基本功

      九、課程回顧總結與展望

      1.      回顧課程要點與難點

      2.      總結金融犯罪預防與應對的要點

      3.      金融犯罪預防與應對的未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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