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老師: | 汪靈罡 | ![]() |
課時安排: | 1天/6小時 | |
學習費用: | 面議 | |
課程預約: | 隋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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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法律風險是指在商業活動中因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而產生的風險。這種風險可能導致企業面臨罰款、賠償、聲譽損失等后果。企業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通過法律咨詢、合同審查、合規培訓等方式,降低法律風險的發生概率。同時,企業也需要關注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調整經營策略,以避免因法律變動帶來的風險。法律風險的管理對于企業的穩健發展至關重要,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 |
內訓課程分類: |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 |
更新時間: | 2024-02-05 13:30 |
引子
- 從最近的人行反洗錢處罰看監管趨勢
- 從中銀倫敦的和解案看OFAC制裁
- 2020年以來國家外匯局對反洗錢的考核
- 國際業務反洗錢核心法規和監管規則
A. 《銀行跨境業務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指引(試行)》(銀發〔2021〕16號)
B. 《匯款業務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指引》(銀發〔2021〕102號)
一、 反洗錢語境下的“國際業務”
1.1 “國際業務”還是“跨境業務”?
1.2 經常項目國際業務
- 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
1.3 資本項目國際業務
- 跨境股權投資(FDI和ODI)
- 跨境證券投資(債券通/證券通)
- 跨境資產管理(QDII/QFII/QFLP/理財通)
二、國際業務反洗錢的核心:盡職調查
2.1 盡職調查的起點:“建立業務關系”
- 國際業務中大量并不開立賬戶
2.2 一次性服務與開立賬戶
2.3初始的客戶盡職調查
2.3.1客戶基本信息
- 法規要求與實際實踐的隔閡
2.3.2“受益所有人”識別
- 235號文、164號文及1號令的關系
例子:NRA賬戶受益所有人如何處理
2.4持續的客戶盡職調查
2.4.1客戶洗錢風險等級分類模型
- 高中低風險等級
2.4.2不能納入分類模型的因素
2.5強化的客戶盡職調查
2.5.1觸發強化盡調的因素
- 身份可疑
- 資金可疑
2.5.2 強化盡調與賬戶管控的關系
2.6重新的客戶盡職調查
- 觸發重新盡調的因素
2.7簡化的客戶盡職調查
2.7.1沉睡的簡化盡調
2.7.2簡化盡調的場景
三、國際業務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
3.1大額交易量化統計和報告
- 銀行卡境外使用監測
3.2可疑交易模型設計與修正
- 經常項目典型可疑交易
- 資本項目典型可疑交易
四、金融制裁的核心制度
4.1 溫和的歐盟金融制裁
4.2 猛烈的美國金融制裁
4.2.1 制裁主管機構OFAC及制裁名單
4.2.2 OFAC名單的種類及其適用范圍
4.2.3 制裁豁免可能性:許可證
4.2.4 一級制裁和二級制裁
4.2.5制裁名單的擴大化
- 50%規則
- 33%規則
- EO13846號與母公司適用規則
4.2.6針對中國的金融制裁
五、中國對于金融制裁的反制
5.1 《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
- 主要反制二級制裁,實踐中受制約
5.2 《反外國制裁法》
- 主要反制二級制裁,實踐中受制約
六、若干疑難問題的討論
6.1 匯兌型地下錢莊
6.2 出口貿易更換付款人
6.3 離岸轉手物權憑證
6.4 服務貿易高頻小額收付
6.5 貨物貿易預收/預付貨款
6.6 QDLP跨境股權投資
6.7 原產于高制裁風險地區貨物
京公網安備 110115020013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