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老師: | 李丹 | ![]() |
課時安排: | 1-2天/6小時一天 | |
學習費用: | 面議 | |
課程預約: | 隋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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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社會責任意識的強化與制度化,從而促進企業將社會責任融入企業的經營與發展過程之中,更好地保障消費者權益,構建誠信與和諧的市場環境,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 |
內訓課程分類: |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 |
更新時間: | 2023-05-18 09:56 |
課程背景:
現有的立法規范與司法實踐,制定相關的配套法規與實施細則來更好地保障消費者權益。在社會公眾權利意識不斷加強的條件下,從立法上完善消費者的監督權,提升社會公眾的監督意識,通過激勵的方式來促使企業內部自身社會責任意識的強化與制度化,從而促進企業將社會責任融入企業的經營與發展過程之中,更好地保障消費者權益,構建誠信與和諧的市場環境,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授課風格:
李丹老師通過常年的法務和培訓工作經驗,總結出:法律 制度 管理 三位一體的新思維理念,將法治理念融入企業管理,提高“法律進企業”的實效性!獨樹一幟的提出,經營管理過程中法律風險防范必備的兩個知識和三種技能。推崇墨菲定律、帕金森定律、彼得原理在經營管理法律風險防范中的綜合運用!“以終為始”逆向風險防范思維,從最終的結果出發,反向分析過程或原因,尋找風險防范的關鍵因素或對策,采取相應策略,從而達成理想結果或切實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實踐中廣受認可!在快樂中學習法律是李老師一直堅持倡導的理念,用“親民化”語言詮釋晦澀難懂的專業法律術語;用專業理論+案例互動+戰略思維 “三位一體”的教學方式,鼓勵啟發學員學習和思考;徹底顛覆了企業管理決策層對傳統意義上風險預判的思維模式,帶來的沖擊和震撼,倍受企業與學員推崇。
被學員評價:“原來法律培訓還能這么有意思”。
課程對象:
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的企業各個層級人員
授課時間:2h-3h(半天)
培訓內容:
一、針對現行《消法》介紹
2013年修訂,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2013年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現行《消法》)條文由原來的五十五條增加到修訂后的六十二條,對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體現了最大化的原則,也是法律與時俱進的反映。
二、對于現行《消法》內容的介紹
(一)概述
1、消費者以及消費者的法律特征
2、經營者
3、消費者權益
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1)特別保護原則
(2)國家支持原則
(3)社會監督原則
(4)補償性與懲罰性相結合的原則
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特征
(1)是一系列法律規范的綜合體
(2)具有突出的綜合性
(3)是事先預防和事后補救相統一的法律
(4)保護的對象是消費者的權益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具體內容
1、保障安全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2、知情權
3、自主選擇權
4、公平交易權
5、獲得賠償權
6、結社權
7、求知獲教權
8、維護尊嚴權
9、監督批評權
(三)經營者基本義務
1、依法或依約定履行義務
2、聽取意見和接受監督義務
3、提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
4、提供真實情況義務
5、標明和標記義務
6、出具單據和憑據義務
7、保證質量義務
8、履行“三包”義務
9、不得從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義務
10、尊重消費者人格權義務
(四)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1、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2、消費者組織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五)爭議的解決和求償對象
1、爭議解決途徑:協商→調解→申訴→仲裁→訴訟
2、求償對象
(六)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
2、行政責任
3、刑事責任
三、現行《消法》對相關業的影響及其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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